敦化林业局违法违规操作实锤!强权操盘致使——丹峰林业地板有限责任公司省民营企业500强改制企业濒临破产,28名股东血泪维权十八年
【重磅曝光】十八年维权路,血泪满征程!敦化丹峰林业地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丹峰地板公司”)28名留守股东,揭露敦化林业局一桩赤裸裸的违法行径——其凭借强权,违法违规对改制企业职工实施重复工龄买断,恶意套取国家利益,抽走企业核心技术骨干,将一家曾获吉林省民营企业500强、具备强劲实力的企业,硬生生逼至濒临破产、严重亏损的绝境。十八年来,企业资产大幅流失,股东权益被肆意践踏,而敦化林业局始终冷漠不作为、推诿不担当,无视法律与百姓死活!
我们郑重声明:丹峰地板公司的覆灭,绝非市场经营不善,根本原因是敦化林业局的违法违规操作,尤其是违法重复工龄买断这一釜底抽薪之举,直接摧毁企业生产根基,导致其彻底丧失生存能力!没有此次违法买断,企业不会人才流失、生产瘫痪,28名股东也不会陷入无依无靠、维权无门的绝境!林业局的违法违规操作导致企业全面瘫痪,导致公司欠敦化林业局原料款470万无法偿还。
重复二次工龄买断,纯属于违法违规操作。
一、丹峰林业地板有限责任公司被逼改制:承诺沦为空谈,违法伏笔早已埋下
丹峰林业地板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之前是敦化林业局下属的木制品加工的出口重点企业,当时(80~90年代)引进了意大利和西德先进设备,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员,有很强的出口成产能力。国家部委·省·州领导到敦化林业局检查工作,我们单位为指定参观单位,每年的产值为3000多万,利润上百万。
2005年,为响应国家企业重组改制政策,原为国有企业的敦化丹峰林业有限公司地板厂,被敦化林业局强行指定为改制单位。为逼迫职工签字,林业局改制动员小组作出多项承诺:包括改制后员工待遇与林业局职工完全一致;以及保障企业每年6000立方米的原料供应并签订正式协议。
在承诺诱导下,165名职工于2005年12月25日签字,企业改制为股份制民营企业,更名为丹峰地板公司。公司当时总价值1121.3万元,主营木质地板出口,具备强劲经营实力。然而,改制协议一经签署,林业局的承诺几乎全部沦为空谈。
二、违法买断:强权操盘,釜底抽薪毁企业根基
改制初期,尽管面临政策变化,但凭借员工努力和林业局当年勉强兑现的原料供应,企业2006年仍实现产值4000多万元,获评吉林省民营企业500强,证明其经营潜力。
转折发生在2007年。当年,国家对实木地板加征消费税,但公司上半年仍盈利。敦化林业局非但不扶持,反而在2007年末,在未通知企业、未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下,擅自将改制后的165名职工(股东)档案转移至下岗中心,实施毫无法律依据的“重复二次工龄买断”。
此次操作旨在套取国家专项补贴。其毁灭性在于,127名一线技术骨干因此全部离职,他们掌控着生产、加工、出口的关键环节,其集体离开等于抽走了企业的“脊梁骨”。企业仅剩28名机关、后勤等人员,完全丧失生产经营能力,彻底瘫痪。同年,林业局也彻底停止了原料供应承诺。
根据一份2008年2月的林业局内部会议记录(股东方持有复印件),会议过程揭示了此次操作的违法性与强迫性。会上,刘杰副局长(代局长发言)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两件事:一是将林业局拨付的约500万元“买断资金”以公司补贴名义发给127名技术工人,并隐瞒资金来源;二是工人拿钱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由林业局统一接收。刘杰副局长在会中坦言:“全省都没有给民营股份制企业职工买断并把钱给个人的先例……这事弄不好违法!今天会议别记录,我说完就忘,不负责。”同时,林业局对剩下的28名老弱病残职工不予买断安置。在“不然企业别想在敦化林区开展业务”的威胁下,法定代表人被迫口头承诺。
此后,127名技术工人拿钱离职,股权被强制变更至林业局名下,他们随后被其他公司高薪挖走,企业生产线全面停产。
三、绝境惨状:十八年亏损600万,维权无门
自2007年后,丹峰地板公司彻底瘫痪,挣扎十八年。企业自2014年起持续亏损,累计亏损高达600万元,资产严重缩水。3.8万平方米厂区内的厂房、库房年久失修,濒临坍塌;库房内原材料及产成品已腐朽变质,国有资产无端流失。
最受苦的是28名留守股东。十八年来,他们无基本生活费、养老金、医疗保险,大多年事已高,生活困顿,有的甚至在绝望中离世。十八年间,他们向各级部门包括中央巡视组上访,但所有诉求最终都被转回敦化林业局处理,始终未得解决。
股东指出,当年公司收购的800多万元原料因林业局指令不得低于成本销售而长期积压,至今腐朽在库房,股东血汗钱损失殆尽。同期改制的另一家林业局下属企业职工则享受完整福利,对比之下不公尤为显著。
四、违法追责:敦化林业局的违法行径
股东方严正控诉,敦化林业局的行为已明确违法:
1. 违法重复二次工龄买断:未履行法定程序,违反《劳动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涉嫌套取国家资金、侵害职工权益。
2. 违背改制承诺、不作为乱作为:未兑现原料供应、职工福利等承诺,构成行政不作为;同时滥用职权干预企业经营。
3. 推诿信访诉求:长期推诿拖延信访事项,违反《信访工作条例》。
4.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其违法操作导致优质企业濒临破产、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中的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五、强烈诉求:只求公道与保障
面对绝境,28名留守股东提出六点诉求:
1. 要求敦化林业局按公司正常经营收益平均值,足额补偿18年来的亏损和资产损失。
2. 将公司整体出售,盘活资产,所得款项全部用于保障28名股东的养老、医疗等生存权益。
3. 允许股东将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林业局,由林业局一次性支付转让款项。
4. 将公司现有库存产品出售给林业局,所得款项用于弥补损失及股东医疗费用。
5. 要求与敦化林业局下属其他改制企业职工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
6.本公司强烈要求:欠敦化林业局(470万)用于补偿公司18年的部分经济损失。
股东代表表示,此次曝光只为引起社会与监管部门关注,督促纠正违法行为、追究责任人、弥补损失。
记者追问
企业改制的初衷是激发活力、保障职工权益、盘活国有资产,而敦化林业局的违法操作,彻底背离初衷——毁掉的不仅是一家省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更是165名职工的希望、28名股东十八年的坚守,以及法律的尊严与公信力。
我们坚信法治社会正义不会缺席!28名股东将继续坚守维权之路,绝不妥协!恳请吉林省纪委监委和延边州纪检委立即介入调查,严查林业局不作为、乱作为,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督促其兑现承诺、弥补损失,守护国有资产,还给我们一个公道、还给法律一个尊严!
媒体将持续跟踪事件进展,全程关注维权进程,持续曝光违法行径,绝不姑息违法乱纪行为,助力受害者讨回公道、彰显法治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