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蔡县男子郑玉锋曾是乡镇联防队员,2010年因制止持刀抢劫负伤,获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却在伤愈后遭镇政府无故辞退。他依法维权、两审诉讼全胜,法院判令镇政府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发工资、补缴社保。然而15年过去,生效法院判决始终未能落地执行,其见义勇为荣誉档案还离奇遗失,半生维权步履维艰。挺身而出守护群众平安的英雄,为何落得流血又流泪的困境?基层政府拒不履行生效司法判决,谁来为正义兜底?

郑玉峰见义勇为荣誉证书
见义勇为挺身擒凶负伤履职多年无故遭辞退
2004年,25岁的郑玉锋受聘为新蔡县练村镇综合治理委员会治安联防队员,在练村派出所协助民警执勤,岗位职责等同如今辅警。从业数年间,他薪资最高仅500元,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五险一金,加班无任何补贴,始终坚守基层治安岗位。
2010年4月24日,练村镇集会人流密集,郑玉锋巡逻时发现一名蒙面男子持匕首尾随老人抢劫。他毫不犹豫上前制止,夺刀对峙中被歹徒刺伤右腿膝盖,伤口流血不止,仍强忍剧痛配合群众制服嫌疑人。经医院诊断为右大腿刀刺伤,他住院17天、居家休养两个月。治疗期间,镇、所领导均上门慰问肯定其善举,可2010年6月他伤愈返岗时,却被口头告知已遭辞退,镇党委负责人亦确认解聘,却始终拒不说明合法辞退理由。

见义勇为受伤伤口照片
郑玉锋提出恢复岗位或工伤赔偿、补缴社保的诉求,均被相关部门无视。2011年3月,他接到通知领取“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证书及2000元奖金,同时被明确告知,领取奖金后便无法申请工伤赔偿,理由是联防队员本职就是保护群众安全。履职六年、舍身救人,最终换来失业与权益受限,这般处置方式,是否辜负了见义勇为的善意与担当?
维权诉讼两审全胜法院确认用工违法事实
2011年3月,郑玉锋申请劳动仲裁,却被以“劳动关系不明确”驳回。他随即起诉练村镇政府、新蔡县公安局维权。2011年11月,新蔡县法院一审查明,郑玉锋2004年入职后长期合规履职,薪资偏低、单位未缴社保属实,双方劳动关系合法有效,判决镇政府为其补缴历年社保、按最低工资标准补发工资差额,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练村镇政府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2年4月驻马店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司法判决敲定镇政府辞退行为违法,明确其法定用工与赔偿义务。但极具争议的是,这份终审胜诉判决,此后十五年始终未能落地执行。依法行政、履行生效司法判决是基层政府法定职责,为何合法胜诉的普通群众,始终拿不到应有的权益保障?
胜诉十五年执行无果见义勇为档案离奇遗失
判决生效后,练村镇政府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恢复郑玉锋工作岗位,工资补发、社保补缴工作长期搁置。15年间,郑玉锋辗转法院执行局、信访局、纪委等多部门投诉维权,始终未能彻底解决问题。相关部门说辞反复矛盾,县政府督查局曾谎称四方达成安置补偿共识,实则郑玉锋从未参与任何协商;法院执行局又以乡镇无人事权、劳动合同无法强制执行为由推诿,甚至让其重新起诉维权。
多年来,郑玉锋仅陆续领取4万余元补偿款,工资差额、社保款项仍有结余未结清,款项核算混乱、无人兜底。当年的刀伤致使他肢体二级残疾,常年饱受病痛折磨,生活陷入困顿。祸不单行的是,2024年其女儿高考,可凭他的见义勇为荣誉申请加分,他前往政法委、见义勇为协会调取档案时,却被告知无任何备案资料。相关部门坦言档案未完成移交、早年管理不规范,英雄荣誉档案凭空遗失,无人追责、无人补救。

郑玉锋提供的个人欠款补(收)缴通知单
十五年维权路上,郑玉锋还多次遭遇不公对待。据其回忆,2016年新蔡县政府领导赴其所在村委观摩调研期间,他仅在路边闲逛,却被工作人员要求立刻回家。随后,练村派出所所长张某贞带领包括副所长在内的两警车警务人员上门,当众限制其人身自由近半小时,警员全程把守家门禁止其出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还暴力砸坏其房门,侵害其合法权益与个人尊严。
2024年,在外省打工的郑玉锋接到练村镇政法书记梅某的联系,对方让他回老家,承诺帮他彻底解决档案丢失、维权纠纷等所有遗留问题。针对孩子高考见义勇为加分一事,梅某当场表态由镇政府出面和学校对接,不用他费心。郑玉锋信以为真,特意返乡配合处理,可直到高考结束,这项工作始终没有落实,对方的承诺全部落空。
郑玉锋家庭条件本就困难,独自务工承担孩子每学期上万元的学费,一家人原本指望加分政策减轻升学和经济压力。承诺落空后,孩子压力倍增,最终无奈辍学。郑玉锋认为,孩子辍学、家庭陷入困境,完全是梅某随意许诺、履职不作为造成的。事后梅某更是刻意躲避,不接他的电话,拒不处理问题。
2024年底至2025年初,镇政府再度联系郑玉锋,提出为其安排派出所治安员岗位,但核定薪资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拒不认可其十五年误工工资、五险一金补缴至今的合法诉求,仅笼统提供普通务工介绍,对生效多年的法院判决依旧拒不落实。多年叠加的不当执法、干部失信、层层敷衍推诿,让坚持维权十五年的郑玉锋彻底心寒。
当事人明确三大诉求盼公道落地权益补齐
历经十五年奔波维权、身心俱疲,郑玉锋明确三大核心诉求:一是要求练村镇政府严格履行生效判决,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恢复合法工作岗位;二是全额结清十五年因拒不提供工作岗位造成的误工工资损失,将工资差额、五险一金统一补缴至当下;三是彻查见义勇为档案遗失问题,补办档案、还原个人荣誉。
郑玉锋表示,当年挺身而出只为守护群众平安,从未谋求私利,却因一次善举丢失工作、致残受累、维权半生。他直言,见义勇为是社会正能量,自己的正义之举不该成为人生厄运的开端,只盼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给自己一个公正结果。
多部门相互推诿核心问题长期悬而未决
针对档案遗失问题,新蔡县政法委与见义勇为协会相互推诿,均表示问题不在自身权责范围,仅称需协商处理,无具体整改补救方案。针对十五年判决悬空问题,法院执行局仅称持续沟通款项事宜,却始终无实质进展,同时明确劳动合同无法强制执行,将后续维权责任全部推给当事人。多部门履职缺位、推诿扯皮,让合法维权沦为漫长拉锯。
律师解读:解约违法拒执判决寒民心伤社会正气
陕西资深律师刘东晨解读该案时指出,两级法院判决已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持续合法有效,练村镇政府在郑玉锋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单方辞退,属于违法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镇政府长期拒不提供岗位、拖欠薪资社保、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已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需全额赔偿郑玉锋的各项经济损失。
律师强调,该案绝非普通劳动纠纷,行政机关漠视司法判决、亏待见义勇为公民,不仅违背依法行政原则,更严重挫伤社会见义勇为积极性,消解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任,对社会正气传播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十五年胜诉无果,十五年维权无门。郑玉锋以一腔正义挺身而出,最终落得伤残失业、维权无路的境地,而违法履职、拒不执行判决的相关主体却长期无人问责。试问:见义勇为的正义代价,为何要由英雄独自承担?基层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司法判决,监督追责机制为何形同虚设?多重履职缺位问题叠加,为何始终无部门主动担当、彻底纠偏?
尊崇英雄、善待义士是社会底线。若挺身而出者得不到善待、司法判决得不到执行、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必将寒了群众善心、消解社会正气。期待新蔡县相关部门正视问题、主动履职,彻查推诿扯皮、履职缺位问题,尽快落地判决、补齐英雄权益,归还迟到十五年的公道,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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