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是村里第一责任人,统管党建、村务、经济、治理、民生全方面,责任集中,权力统一。
一、党建与组织责任(支书核心)。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乡镇党委部署,主持支委会、党员大会,决策村内重大事项。抓支部建设、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党风廉政,带好村“两委”与党员队伍,领导村委会、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统筹全村各类组织。
二、村务与自治责任(主任核心)。主持村委会全面工作,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调解矛盾纠纷,维护治安、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对接乡镇政府,上报民情,落实任务,争取资源。
三、经济与集体责任(核心抓手)。牵头乡村振兴、广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壮大,管好用好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负责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耕地保护、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
四、治理与监督责任(总负责)。对全村稳定、发展、民生、安全、廉洁负总责,接受上级与村民监督。主持“四议两公开”,规范村级决策、财务、项目流程。管好村组干部,督促履职,防范廉政风险。
五、日常与兜底责任。政策宣传、民情收集、困难帮扶、矛盾化解、突发事件处置。完成上级交办的所有临时性、阶段性任务。
以上这些,延津县位邱乡马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徐某你做到了吗?
近日,媒体接延津县位邱乡马村村民反映称:马村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徐某在任职期间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一、村支书徐某利用手中权力承揽国家项目工程,如不让其承包,建设工程则无法施工,他承包的打井、建桥等全部都是豆腐渣工程,打的水井有好多不能使用。2025年建的桥没出一年全部下沉,质量完全不合格。
二、风力发电项目建设需要占用马村水泥路面和耕地20亩,耕地赔偿款每亩3600元,两项共赔偿有十几万元,此款未入马村村委会的账,该款去向不明。2019年—2022年,风力发电在马村落户,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的徐某为索要好处费,指示村民阻止施工,后经位邱乡敬老院院长王某说和,风力发电建设单位给到好处后,才允许施工单位施工。
三、徐某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挣钱”。国家的深耕项目和政府发放的补贴肥料,他却配售自己的小麦种子销售出去,从中谋取私利。试问,他的这种行为是否涉嫌套取国家惠农资金罪?
四、2023年,修安罗高速需要上土,取土方周某把马村西荒地的土送到安罗高速用土处,村支书徐某以土地是村集体所有,让马村的4位村民阻止周某施工,2023年12月12日向周某索要30万元,并且这4人给周某打有收条。同日村支书徐某向周某索要13万元,并打有借条。后来徐某又以村里绿化为名,在村两委班子成员不知道的情况下,又从周某处分两次分别拿走18万元和4万元。后以平整土地为由再次从取土方周某某处多次拿走25万元。以上款项均未入村委会的对公账户。徐某的这种行为存在两个问题:村务账务不公开,多次向取土方索要钱财是否存在涉嫌敲诈勒索?
五、2024年,村支书徐某谎称村干部需要用土,从周某的土方处拉走400多车土,实则卖给了本村村民徐某某、马某某和外村村民,所卖价格每车260元—400元不等(有证人)。
六、2022年在修安罗高速公路时,取土方从马村的集体土地挖坑取土,破坏耕地大约有700余亩,大约卖土款有千万余元,村支书徐某指使村民张某某等向取土方索要90万元(分批给的),同时村两委会议记录取土方周某文无偿为村里修路3公里、打井15眼,可后来这些都没有兑现,如果会议记录上这些都兑现的话,估计需要投资100多万元。试问?这笔款项是取土方兑现给村支书徐某个人了,还是有其他猫腻让人匪夷所思,不得其解!



七、村支书徐某利用掌管村公章的权利,故意刁难村民,对需要盖公章的村民索要钱财及其他好处。找他盖章需向他交2000元钱或者送他好烟好酒(有证人)。还有安装屋顶光伏的经办人张某伟、低保户徐某及徐某臣在安装光伏时需盖章向村支书徐某交了1500元钱。
党内规定:支部书记必须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群众威信高。像马村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徐某的这种行为,不符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条件。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党支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村两委奋斗的目标。党支部书记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村民。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徐某,你都为村民干了些什么?你不能光想着自己,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一切都在向“钱”看。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你始终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坚持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清正廉洁,公私分明。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决策,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例如在村里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和审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口碑。
村支书本是就是村里的主心骨、领头雁,肩上扛的是乡亲们的日子、村里的发展,不是一门心思往钱看。真的好支书,靠的是公道、担当、实干,带着大家一起致富,一起变好,这才是最硬的底气。
试问,关于延津县位邱乡马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这种行为是什么性质?
(1)侵占公共财物:贪污、挪用集体资金资产,是否涉嫌职务侵占/贪污罪?
(2)索要村民财物: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是否涉嫌索贿、滥用职权罪?
(3)欺压群众,把持基层,垄断资源,是否涉嫌涉黑涉恶、村霸行为?
在社会的宏大架构中,公权力本应是保障人民福祉、推动社会进步的有力杠杆,而廉洁则是运转的基石。但当贪腐如毒瘤般侵蚀权力体系,对其宽容无异于放任恶行肆虐,最终承受恶果的,是广大普通百姓,是对他们的残忍迫害。
对贪腐的宽容,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百姓们辛勤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却要承受因贪腐带来的社会资源分配不均,而贫腐分子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过着奢靡生活,即便被查处,付出的代价也与所造成的危害不成正比。这种反差极大地伤害了百姓对社会公平的信任,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贪腐。一方面,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贪腐的犯罪成本,让贪腐分子不敢腐,不能腐。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杜绝贪腐现象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百姓的利益,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让百姓不再成为贪腐的受害者。对贪腐的宽容,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更是对百姓的残忍伤害,唯有坚决打击贪腐,社会才能朝着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


恳请相关部门对马村村民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追究徐某的违法犯罪行为,还马村全体村民一公道,让老百姓真正过上一个幸福详和的生活。期待所反映的问题能够早日得到解决。
关于这件事情的进展情况,媒体将会拭目以待,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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